军工四证——名录认证

项目介绍
     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组织开展,经审查合格的单位注册编入《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》,作为装备采购工作中选择承制单位的基本依据。
证书价值
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—列入装备采购目录,持证可参与竞争、招标采购活动。
等级/申请条件

等级

无等级。

申请条件

1、具有法人资格。无法人资格的特殊装备承制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
2、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(行业)技术资格。

3、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,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。

4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、良好的资金运营状况,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。

5、在近三年内无严重延期交货记录,产品、服务无重大质量问题,无虚报成本等违纪、违法行为。

6、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保密资格等级。

7、总装备部规定的其他要求。